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主动清理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失信主体公示信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积极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层层落实,指导条线修复。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苏州市信用办相关文件要求,出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主体公示信息清理退出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受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近三年来的行政处罚信用公示信息,形成信用修复主体清单,将企业信用修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信用建设,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两书同达,履行主动告知。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工作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失信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的网站、修复途径等内容,便于行政处罚相对人了解信息,把握进度。
积极沟通,帮助退出公示。按照“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积极主动与企业联系,提醒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让企业“少跑腿”“多安心”,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执法为企,提升惠民便企质效。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梳理近三年安全生产失信企业5238家,2022年以来累计修复退出29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