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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人社局在事业单位招聘中突出“诚信”要求

【新闻来源:宿迁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2-16】 【阅读次数:1026】 【打印】

近年来,泗阳县人社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个环节重点突出诚信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考生应诚信报考。在下发招聘公告中,明确告知考生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是签署承诺书,强化诚信教育。对于未带(丢失)身份证件的部分考生,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即可先入场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复核,若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自愿接受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给考生带来很大便利;

三是将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纳入考察范围。由考察组到考生户籍(工作)所在地信用办开具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如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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