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巡游出租汽车整体服务水平,近日,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和信用办联合印发《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用分类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市范围开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用分类评价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将对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得分实行记分制,划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四个等级,并明确了等级划分标准。另外,加强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鼓励市交通运输局、市出租汽车协会以及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等对服务质量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并要求企业加强对不良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可以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诚信、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