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常州市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充分发挥柔性执法作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努力营造宽松包容守信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明晰免罚范围,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根据《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权基准》和经开区《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明确自由裁量的范围、依据、裁量标准等,执法人员在行政监管执法中,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适时灵活采取非强制性手段,确保了柔性执法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开展。
加强教育劝诫,柔性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与刚性执法相比,柔性执法注重运用多种手段,通过人性化的方式,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让执法更有温度,在处理经开区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取水案件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企业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告知并加以详细说明,对当事企业提出的水法律法规相关问题答疑解惑,主动和当事企业座谈,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对事件发生的全过程进行梳理,不留下任何一个疑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事实情况。由于当事企业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认识到位,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执法人员未对当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回访时,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感谢经开区水行政执法人员为自己和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柔性执法让当事人从被动接受,到真正意识到违法问题所在,主动积极整改,意味着减少了强制手段,也降低了执法人员面临的执法冲突风险。
下一步,常州市农工局将全面履行农水领域法定职能,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在守住涉水法律“刚性约束”底线的基础上,通过“柔性执法”让当事人敬畏和遵守法律,“刚柔相济”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让农水违法行为整改更有“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