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我市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并在税务、人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深化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开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苏州市税务局推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探索形成“信用+风险”新型税务监管模式。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8.47万户A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办税服务、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便利,对7.35万户D级纳税人、22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点加强日常监管。
在人社领域,苏州以信用为抓手持续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2021年初颁布了全国首个市级“劳务派遣信用”地方标准及配套政策,为“打造高水平人才平台 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市”营造最优的人力资源用工环境。2022年,进一步健全“信用评价+分类监管”体系,把劳务派遣单位分为A、B、C三个等级,强化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举措。
在招投标领域,聚焦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以建筑业作为切入口,苏州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并将企业信用分直接应用于工程招投标,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目前,已实现对352家信用A类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对22家D类企业,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施市场准入限制,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在养老领域,市民政局评定首批四级养老机构25家,并将养老机构等级与享受的运营补贴挂钩;在医疗卫生领域,市卫健委联合医保、民政连续五年开展护理院规范建设信用等级评价,2022年评定A级单位60家,B级单位7家,并对美容美发业、住宿业、沐浴业以及游泳场所四类公共场所信用评价率达100%,集中消毒餐饮具量化分级率100%;在生态环保领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开展信用评价,确定环保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共享给联合奖惩相关职能部门。
此外,市水务局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差异化收取污水处理费,市应急局对全市工矿企业开展动态“红、橙、黄、蓝”四色分类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对105家运输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力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助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守信意识,营造良好的守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