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企业和工会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营造诚实守信的用工环境,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亭湖区人社局积极探索,开展“信用+集体合同审查”场景应用,在集体合同审查中实行信用告知承诺制,将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需提供的所有证明事项材料相关内容集中到集体合同审查信用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中。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如实填写集体合同审查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式二份,作出书面承诺并盖章确认后,视为已提供相关证明事项材料,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按原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企业集体合同审查申报便利度,营造“学法、守信、用信”氛围,形成规则公开、信用监管的审查模式,从制度层面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