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盐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盐房管〔2018〕143号),依托物业行业综合监管平台,盐城市住建局2022年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截至12月22日共开展检查和执法83次,处罚物业企业17家,通报45家,约谈法人10次,清退3家物业企业,定期发布物业行业信用红黄黑榜,纵深推进、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其中第一季度评出红榜单位35家,黄榜单位28家,黑榜单位17家;第二季度评出红榜单位18家,黄榜单位22家,黑榜单位22家;第三季度评出红榜单位20家,黄榜单位14家,黑榜单位11家。将黑榜企业列为重点督查对象,由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通报项目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全体业主,指导项目进行整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对黄榜企业的服务项目加大检查频次,进行提醒、约谈、告诫,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对红榜企业进行表扬,诚信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