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人社局为提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效率,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安排,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信用公示信息归集。在区信用办的要求下,亭湖区人社局各科室、单位按照“谁产生,谁公示”的原则,以信用盐城平台为依托,及时将履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推进信用公示制度的常态化。
二是实施信用诚信“红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诚信示范单位和失信单位通过一定渠道公示。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强化联合惩戒措施,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参保行为,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杂志和信用盐城网站等媒体,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诚信制度建设的宣传力度;深入用人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咨询、培训等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先教育,使用人单位了解失信行为将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督促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企业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