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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实施红黄牌制度,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

【新闻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22-11-30】 【阅读次数:1707】 【打印】

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作为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深入实施安全生产领域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从细从实做好企业红黄牌信用信息采集、反馈、确认、公布、变动、修复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各项信用管理工作,落实全流程信用监管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红黄牌信用信息认定和采集。为集中解决吴江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于2017年7月牵头制定了《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系统实施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暂行办法》;于2020年4月又牵头制定了《苏州市吴江区工业企业红黄牌和黑名单警示实施办法》。文件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领域红黄牌企业挂牌、转牌、摘牌的具体情形和条件,规范了红黄牌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认定。其中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属于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熔融铸造、人员密集等重点领域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等九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予以企业“黄牌”警示;有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及因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死亡1人或其他有影响的事故等五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予以企业“红牌”警示。自2017年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开始实施以来,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已对698家企业挂黄牌,对94家企业挂红牌。

二、动态调整,明确红黄牌信用信息变动标准。对列入安全生产红黄牌的企业,根据其整改情况,动态调整,分情况予以摘牌、转牌。“黄牌”警示整改期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红牌”警示整改期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黄牌”警示企业在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予以“红牌”警示。企业在整改期内完成部分整改的,可以申请转牌。企业在整改期内全部完成整改的,予以摘牌。自2017年以来,已摘黄牌企业658家,摘红牌企业95家;已黄牌转红牌企业84家,红牌转黄牌企业4家。

三、严格程序,做好红黄牌信用信息全流程管理。经过系统梳理,规范和明确红黄牌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反馈、公布、转牌、摘牌等基本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完备、正当。对拟列入“红黄牌”警示条件的企业,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取证,记录基础信息和纳入理由,做好证据资料存档,并由吴江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确认。对已纳入“红黄牌”警示的企业由原信息采集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企业,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以及整改后的摘牌申请,并做好相关政策宣讲工作。每月初通过吴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吴江日报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公示纳入“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名单以及相应的摘牌、转牌情况信息,并将涉及失信的企业信息归集至吴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申请摘牌、转牌的,应在整改期届满十五个工作日前,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提交摘牌申请和整改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相关材料报送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做出是否摘牌、转牌等决定。

四、监管联动,强化红黄牌信用信息结果运用。按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原则,对列入红黄牌的企业在执法检查、评优评先、奖励补贴、企业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联合惩戒。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将红黄牌信息作为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将纳入“红黄牌”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其中纳入“黄牌”警示的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抽查;纳入“红牌”警示的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对列入“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暂停评优评先,暂停新建、扩建项目和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奖励、补助。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修订)》,对列入红黄牌管理的企业进行调档处理,对上一年度纳入“黄牌”警示且整改期满未摘牌的企业降一档;对上一年度纳入“红牌”警示且整改期满未摘牌的企业定为D类,对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予以上涨,并在用地、排污等方面对其进行严格限制。通过多部门联动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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