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水利行业信用体系,今年,连云港市水利局就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管等方面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印发了《连云港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及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责任主体、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具体流程及内容、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制度、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建设及责任追究的具体事项。市水利局将按照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规定,把符合列入条件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认定为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
《办法》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细化为七个大类,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建设单位等主体,加强了对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并以高质量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改革创新,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
重视水土保持,就是重视绿水青山。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常态化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做好信用归集,确保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措施真正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