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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告知承诺制改革

【新闻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2-10-08】 【阅读次数:3182】 【打印】

近日,园区规建委正式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成为全省首个消防验收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方案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出台的方案针对小型建设工程和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实施告知承诺制。通过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五方责任主体等方式,流程再造、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将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适用范围

(一)小型建设工程:

指不属于《暂行规定》所列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且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

(二)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

指不属于《暂行规定》所列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地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以下建设工程:

1.新建工程;

2. 不涉及增加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等规划调整,且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

申请材料

(一)小型建设工程

1.小型建设工程承诺书;

2.功能区建设局或街道、社工委建管办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

1.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承诺书;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办理流程

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园区规建委出具消防备案通知书并按比例进行事后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实承诺,实行失信惩戒,相关失信行为将被纳入信用记录,在信用修复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具体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主动到功能区建设局或街道、社工委建管办进行小型建设工程登记备案。

(二)上传材料:

1.小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自愿采用消防备案告知承诺制的,应按要求提供材料,上传至规建委网上办事大厅消防审批端口。

2.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自愿采用消防备案告知承诺制的,应按要求提供材料,上传至规建委网上办事大厅消防审批端口。

(三)收到申请人承诺书及有关材料,经核查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规建委将出具《小型建设工程/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通知书》(附件2)并予以公示。申请单位凭该通知书即可投入使用或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建设单位如自愿按消防备案抽查程序办理的,仍按《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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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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