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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缓解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难题

【新闻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日期:2022-08-11】 【阅读次数:1988】 【打印】

近年来,江苏大力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取得显著成效。至今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29.27%。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小微企业一般缺少抵押物,银行缺乏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的手段,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近日江苏出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月1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解读。

到2025年,江苏平台普惠贷款余额将超4000亿

《若干措施》聚焦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既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也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可靠性。《若干措施》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150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4000亿元,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达到20%以上,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明显提高,信用贷款持续提升。

共提出5方面20项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提出了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优化信用信息服务等五个方面共20项工作举措。

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出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推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带动引领其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省级节点。

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明确实施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管理,压实信用信息共享责任。提出发挥省级节点作用,强化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批量推送等基础性信用信息应用。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提出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监测体系,出台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获得贷款企业风险研判指引,并引导金融机构应用。探索“线上公证”“线上仲裁”和金融数据直达线上诉讼、仲裁接口,建立金融纠纷高效处置机制。

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提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授权统一管理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保障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权、异议权,加大对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目前企业可共享37类信用信息

记者注意到,《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以下简称《共享清单》)作为《若干措施》的附件,明确了江苏省市层面共享信息类37个,主要包括《实施方案》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的信息类16个,以及结合江苏融资信用服务实际需求增加的信息类21个。

为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江苏省发改委在《共享清单》基础上对各类信息的数据项、数据类型、数据长度、数据项属性等作出进一步细化,印发《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数据目录》,推动各地各部门及时、高效共享信用信息。

同时,江苏正进一步发挥省级节点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信用信息支持作用,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尽快接入省级节点。进一步明确省级节点对接要求,指导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完善企业授权、信息安全等方面功能和要求,加强平台日常管理。举办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集中对接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尽快接入省级节点,更好发挥信用信息对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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