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最大程度降低失信影响,日前,吉林省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在长春新区组织召开“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制度”视频推介会,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介长春新区“管家式”信用修复服务做法,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制度,按照“谁处罚、谁督促”原则,行政机关在向市场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发放《信用修复提醒告知书》,提醒市场主体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失信信息将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吉林长春)等网站同步公示。市场主体可于失信信息公示开始3个月(针对一般失信行为)或6个月(针对严重失信行为)后,到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信用服务区(窗)或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在完成修正违法行为、履行处罚决定、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等环节后,即可申请撤销失信公示信息,待国家、省、市三级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仅是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长春市紧紧围绕信用便民、信用惠企、信用赋能固根基、补短板、求突破,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突进前十,最好排名第九,进入了全国第一方阵。一是搭建信用平台。完成长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和“信用中国(吉林长春)”网站改版,实现与省、县(市)区信用信息平台和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外公示和共享互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特色平台网站”称号。二是织密服务网络。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用服务区(窗),免费提供信息查询、报告打印、信用修复等服务。搭建长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入驻企业26.8万余家,荣获“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称号。开通全省首家“公益性信用修复在线学习”系统,建立“双渠道受理、线上线下双线授课”的信用修复机制,2000余个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三是强化便民惠企。开发应用72个“信易 ”场景,“信易行”“信易屏宣”“信易 政策直达”“信易 检车”以及长春延边“信易 ”跨城互认守信激励机制等成为业内典范,“信用 养老服务”模式得到国家发改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着力构建事前核查承诺并举、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激励惩戒并用的监管工作闭环。累计归集信用承诺信息312万余件,告知承诺事项占法定可承诺事项100%;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5个领域全面应用。
下一步,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不断强化信用在推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守信畅通无阻,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努力打造诚信长春的“信用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