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优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盐城市委编办坚持“三个理念”,高质量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一是坚持创新理念,重新修订信用等级评价指标。针对往年信用评价中相关评价不到位、问题导向不精准的问题,调整不同指标类别的权重,提高举办单位分值占比,由举办单位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评价结果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强化举办单位的监管作用。
二是坚持协同理念,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发改委、司法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税务局、人行等10个部门(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在各自领域对参评事业单位上年度信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审查,推动事业单位信用监管由“小范围摸排”向“大数据筛查”转变,提升事业单位失信情形统计的精准性。
三是坚持实用理念,推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对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单位推行“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对信用等级低的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在“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中,对评价等级较高的单位实行“免检”,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采取不定时不定期不定量抽检;相关管理部门对信用等级低的单位,提高准入门槛,实施联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