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城市财政局持续推进“信易贴”场景应用,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将资金申报或使用主体的信用记录、信用报告作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先决条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市财政依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财政资金,按失信等级扣减或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对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其失信行为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并采取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
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兑付涉企类专项资金总额2.08亿元,惠及企业1316家,均按照省、市关于信用信息审查相关规定,会同各区财政和市相关部门,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申报单位进行事前信用审查。经审查,对8家特定严重失信企业取消奖补资金129.13万元,对2家一般失信企业按20%标准核减2万元。通过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强化了申报单位的诚信意识,进一步构建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信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