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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常熟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规定(试行)》

【新闻来源:信用交通】 【发布日期:2022-04-23】 【阅读次数:2895】 【打印】

近期,常熟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在一季度的综合检查中首次对7家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的13项不规范行为累计记2.6分,并下发记分告知单9份。

《规定》明确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这五类从业单位的八种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予以量化记分。五类从业单位同时规定了六种记分标准,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实行累计记分制。一个记分周期被记达到12分的从业单位,将被列为各级监督机构的重点监管和督查对象,全省进行通报。同时,《规定》还细化了告知、申诉、核查、申请复核等各项工作步骤。

下一步,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将强化《规定》的实施,构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将记分结果对接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探索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单位加强自身质量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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