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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

【新闻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日期:2022-04-12】 【阅读次数:2238】 【打印】

日前,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的专门机制,保持久久为功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力,发挥网点、技术、人才、信息系统等优势,下沉服务重心,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拓展首贷户。

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定位,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自身改制化险、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用好年初出台的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奖励、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要继续深化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小微企业转贷款业务模式,并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和业务特点,稳妥探索开展对小微企业的直贷业务。

《通知》强调,应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着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深入推进银担合作、银保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其合作担保机构有序开展总对总的“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贷款提供担保。鼓励保险机构稳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性信保业务,对优质小微企业给予费率优惠。

《通知》还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任务专题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序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息数据可用性,完善平台功能。重点总结推广省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良好经验,提高区域性信息集成共享和应用效率。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自身数据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特别强调完善涉企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中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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