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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成功办理首个企业“歇业信用备案”

【新闻来源:镇江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2-04-11】 【阅读次数:2173】 【打印】

3月29日上午,丹阳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来到丹阳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办理歇业手续,填写并提交了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仅用时10分钟,便成功办理了歇业备案。这是自今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丹阳市首家成功办理“歇业信用备案”的企业。

为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相较于以往“一刀切”的注销制度,面临经营困难却又没有强烈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按下“暂停键”,进入“歇业”状态。

歇业前,市场主体应当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加强对歇业市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一旦开展则视为恢复营业。

下一步,丹阳市将继续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工作,为身处困境的企业提供帮扶指导,让“休眠”企业切实感受到新政策暖意,并助力歇业企业早日“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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