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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1年之十一:2021年我省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新闻来源:江苏省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2-03-07】 【阅读次数:2705】 【打印】

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及第三方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23号)精神,开展2021年度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省政府诚信水平。

一、组织开展2020年度各地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委托中国经济信息社开展2020年度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采用0等综合评价方式,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监测与失信治理、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负面舆情监测、创新做法及案例等八个方面开展评价。成立三个评价组,开展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务诚信现场评价,评价组专家由省各有关部门专家、省信用办、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社、设区市信用办(县级地区评价)组成,随机抽取评价组专家和现场抽查地区,在各地上报的自评材料打分基础上,赴各设区市开展实地考评和台账抽查,经总结自评、现场考察、专家评分等综合评定,根据营商环境考核有关要求,将2020年度各地政务诚信建设评价结果分为两个等次,其中设区市一等次共6个市、二等次共7个市;县(市、区)按照6:4的比例,根据各地城市进行评定,并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务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7号)将结果予以公布。

二、大力推广部分地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

在实地调研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各设区市共同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基层政务、政务诚信专项失信治理、政务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政务服务共十三个领域中遴选出33项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印发《关于大力推广2020年我省部分地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16号),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

组织中国经济信息社根据2020年度我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情况,编写并向全省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印发《2020年江苏省各地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报告》,总结2020年度全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对2021年我省各地做好政务诚信建设重点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及时调整和完善年度政务诚信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机构在去年我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委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工作,召开委主任专题会议,组织委各有关处室共同研究并对2021年度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修改意见。按照委主任专题会“优选关键性指标、减少基层工作负担、引入更多其他部门相关指标”等要求,对评价指标进行了新增“群众评价监督”指标(包括政务服务“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12345按期答复率、12345群众满意度)等调整,并征求省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意见后,修订形成了2021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其中,设区市评价指标共有8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务公开、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务失信治理与负面舆情监测、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创新做法及案例;县(市、区)评价指标共有8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基层治理、政务失信治理与负面舆情监测、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创新做法及案例。另设有创新案例加分项。2021年10月,向各地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方案〉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19号)。

四、组织各地开展推进我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做好国家对我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有关迎评工作,深入推动我省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及时掌握我省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有关信用状况,2021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向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商请提供省本级政府部门、全省事业单位名单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函》,商请提供全省事业单位和省本级政府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单,并组织各设区市主动对接各市编办收集各市级及以下政府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核查准备工作。

在省市编办支持下,省信用办整理了我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于10月向省高院印发《关于商请核查我省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函》,核查我省政府机构目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将相关结果按属地分发各地,督促各地信用办牵头推动相关政府机构积极履行判决文书义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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