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阴市科技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为推进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是完善信用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了《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及信用应用等制度。
二是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对于科研项目、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在申报、评审、项目验收以及管理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闭环式诚信管理,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对于不同意签署承诺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取消享受科研资金资助资格。
三是实行信用资格核查制度。在科技计划立项、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中,市科技局各业务主管科室对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诚信“事前审核”,将具备良好诚信状况作为支持的前置必备条件,对在失信期内的相关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