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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加强定点医药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新闻来源:扬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2-29】 【阅读次数:1592】 【打印】

  根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扬州市医保局积极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2020年扬州市就对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作出相关规定,明确扬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及其信用管理等规定和标准。

  扬州市医保局通过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的失信行为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年度信用分类标准,划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信用类别,其中等级A 为1700多家,等级B为1家,并根据信用分类结果,确定2021年度各地医保部门的监管任务和检查频次。一年以来通过加强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监管,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2021年全市共追回医保基金及行政处罚5000多万元;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00多家,协议处理694家,其中暂停服务协议54家,解除协议15家;共受理举报线索23件,累计发放举报奖励1708元,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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