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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以信用为抓手创新职业卫生包容审慎监管

【新闻来源:泰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2-28】 【阅读次数:1680】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泰州市姜堰区卫健委以信用为抓手,创新实施职业卫生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引入信用机制,强化行政服务理念。实施基于信用体系下的“约谈承诺制”,在职业卫生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增加“约谈承诺”的环节,充分提醒告知企业重点检查事项及应当注意的违法违规行为。借鉴行政许可中的“服务前置”理念,全面履行行政服务指导职能,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讲、职业卫生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区级职业健康专家库,聘请各镇街47名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546名协管人员,紧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关键环节,分区域“点对点”主动上门服务,指导用人单位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在实处。

  二是实行企业分级,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以镇(街)、村(居)巡督全覆盖为基础,区级双随机抽查为主,各级专项检查为补充,多要素融合的分层分级管理与考核相结合的职业卫生综合监管方式。及时汇总镇(街)、村(居)协管员巡查记录,评定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风险等级,建立职业卫生信用监管数据库,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除“四项必查”、上级下发专项任务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对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实施免检制度;对信用等级一般的企业年度同一类别执法检查不超过两次;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严格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不适用“从轻或从减”。

  三是制定“三张”清单,保障涉企柔性执法。配套《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专门研究出台了《姜堰区卫健委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同时,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了姜堰区卫健委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明确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相关情形,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予执法机关明确的指引,有效消除了执法人员的顾虑,从而提升执法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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