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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持续完善统计领域信用承诺制度

【新闻来源:南京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2-24】 【阅读次数:1635】 【打印】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统计局围绕“‘两在两同’建新功,我为基层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开展新进统计人员、新入统企业业务培训时结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

  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对于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有积极促进作用,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江宁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局《关于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江宁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江宁区统计局在“四上”企业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工作方案》。方案确定此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要求、承诺对象并确定具体责任科室和负责人等,确保统计信用承诺工作落到实处。

  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有序推进。签订工作由区局农村统计科牵头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各园区、街道统计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协同发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认真落实《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书》签订工作,利用全区统计工作会议契机,早动员、巧部署,切实做到承诺书应签尽签。园区、街道统计业务人员通过上门走访、快递邮寄等方式向新增“四上”企业发放《南京市江宁区统计局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告知统计调查对象权利和义务、依法应报送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组织企业签订《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书》,向企业讲解签订承诺书的重要意义。企业承诺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实事求是上报统计数据,保证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数出有据。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由区局存档。

  加强审核指导,夯实诚信基石。一是对企业签订的承诺书内容严格审核,尤其是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公章一致、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法人签字和承诺日期是否完整、入档案编号是否连续性、承诺书扫描件的格式等逐一审核。二是对企业在签订承诺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解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统计信用承诺工作,确保统计信用承诺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三是针对新入库企业年报表类多、联网直报平台证书安装程序难、报表制度指标新、填报流程不了解等一系列问题,专业业务人员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基础中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增强企业统计能力。此次承诺书签订的对象是全区新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强化宣传引导,深化诚信意识。江宁区坚持业务指导与统计服务相结合,把《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27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精神宣传纳入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中。利用季度、年定报统计业务培训会,集中向企业宣讲或观看视频进行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统计诚信宣传的穿透力,增强统计诚信宣传的实效;结合日常统计执法检查、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及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读本,积极宣传《统计法》《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和条款,明确企业主体的责任义务,正面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和各项统计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统计义务,树立依法统计工作理念;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以弘扬“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精神的系列现场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统计诚信。现场展出了介绍《统计法》《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内容的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120张,发放宣传统计法年历画950张、统计法知识问与答宣传页500份和统计法宣传环保手提袋680个;以“江宁统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及时发布统计宣传、执法动态、政策法规和统计诚信相关信息,起到可视性、交互性宣传教育效果。

  企业是统计数据生产的最基本构成单位,企业能够自觉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上报统计报表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环节。企业签订《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书》正是抓住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牛鼻子”,同时也是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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