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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民政领域信用建设

【新闻来源:徐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2-24】 【阅读次数:1860】 【打印】

  今年以来,新沂市民政局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动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信用监管持续提升社会组织领域治理水平。针对所有登记在册半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进行年检,重点关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多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组织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按不低于20%的比例,组织专门力量对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通过重大活动事前备案、重大活动现场监管等手段依法监督,及时披露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年检、注销及撤销登记信息,以及公益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的实用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查询与监督。印发《新沂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红黑名单和异常名录”制度,及时将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高社会组织行业规范。

  二是用好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为建立全市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平台,确保救助准确、高效,截至目前,核对平台已与省市23个部门建立了32个信息交换接口,实现了全量信息核对。近年来,民政部门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对原有救助对象进行分批次核对,有效减少了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现象,维护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信用体系建设在社会救助领域的作用逐渐加强。目前,核对平台已实现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车辆、工商、地税、银行等单位的信息比对交换。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住房保障和精准扶贫等社会救助业务都已开展核对工作。如果后期核查发现核对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由救助审批部门依法取消其救助待遇,依据核对对象签署信用承诺书中规定,将相关情况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三是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民政部与发改委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该局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避免婚姻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出现伪造证件、隐瞒真实情况、做出虚假证明等失信行为,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要求当事人认真阅读个人诚信声明,并签字按指纹,承诺所填写的各项申明内容完全属实。同时借助《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对当事人婚姻信息进行核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婚姻登记风险,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四是积极开展慈善捐助领域失信问题查处。慈善事业,“信”字当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更要处处守信。充分发挥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守信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引导社会组织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公益主题活动和诚信服务承诺活动;今年通过群众举报等路径,发现新沂市“世界环保创业基金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在新沂市开展活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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