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总工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劳模信用电子档案、监管制度,加强企业和职工诚信建设,采取系列措施,做好劳模评选和监管,打造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字品牌。
一是加强宣传引领。加强对“信用”建设的相关内容知识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群众群众通过喜闻乐见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用故事,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接受诚信信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示范引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全市不同行业、不同级别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好模范示范作用,提升全市企业、市民、职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崇诚信法、遵守诚信、维护诚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审查。各级劳模先进评选,坚持信用至上,对于失信的各级评选人员取消各级劳模先进评选资格。对于评选劳模先进人选,通过公安政法系统等相关证明鉴定,加强对劳模信用的监管审查,打造信用体系建设的“工”字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