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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编办“三聚焦”加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工作

【新闻来源:宿迁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2-06】 【阅读次数:1405】 【打印】

  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形式,为推动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但由于其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在设立依据、资金来源、运行模式等方面与传统事业单位有较大区别,常规手段难以有效监管。宿迁市委编办创新思路、大胆探索,以信用为抓手弥补监管空白,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一是聚焦源头防控,信用管理“常态化”。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利用“制度上墙”“制度上网”等形式加强宣传。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在登记前签订信用承诺书,事先告知责任义务,引导其对今后公益责任履行、国有资产运用、从业人员信用作出承诺。信用承诺书履行情况将纳入单位诚信档案,作为后期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各单位守信意识、责任意识。

  二是聚焦全面监管,信用差异“可视化”。联合公安、法院、信用办等10家监管部门,面向全市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过涉及司法、财政、审计、税务等22项指标开展客观评价,依据得分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结合公益性评价、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形成评价分析报告,全面监测单位履职运行情况,有效量化信用差异。

  三是聚焦成果转化,信用效能“最大化”。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清单化管理。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业务办理、评先评优、日常监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于信用较差的单位,还将会同举办单位共同分析研判具体情况,协助单位进行整改或依法注销,真正实现以评促改。同时,各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将录入事业单位监管系统和全市信用信息库实现信息共用共享,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各方联合加强监督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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