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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事局开展申报与审批“双十承诺”

【新闻来源:南通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1-19】 【阅读次数:1502】 【打印】

  为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能,共建良好的政务服务生态,近日,南通市海事局开展了政务申报与审批“双十承诺”签署活动。

  从事海事政务申报业务的61家单位、218名代理人员及申报员签署了《涉南通海事政务窗口业务诚信代理行为十项承诺》,承诺正确履行代理义务、规范自身行为。

  一是做到及时、真实、规范申报,不谎报、瞒报、伪造申报材料。

  二是具备相应申报资质,日常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最新的申报要求,提高业务申办质量。

  三是及时更新了解、掌握海事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办件流程、办件时限等信息,做到一项业务一次申报。

  四是公司更换申办人员时,做好工作交接和海事备案,及时更新系统申办人员,确保业务申办平稳顺畅。

  五是不以长期接触的“熟人”身份对行政审批人员说情打招呼,要求简化、加速审批流程或打听涉密信息。

  六是已了解《江苏海事局防范外部影响海事廉洁工作暂行办法》,不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审批人员行贿,要求为其开方便之门。

  七是目前海事各项行政许可业务均不收费,不以任何海事名目向行政相对人收取费用。

  八是真实客观的评价行政审批行为,如实进行“好差评”评价,为进一步提升海事服务质量建言献策。

  九是在海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规范代理行为,坚决禁止参与非法中介、“黄牛”等违规代理行为。不以代办的业务名目向行政相对人收取脱离市场价格的高额费用。

  十是积极转变传统办件模式,加强对自助服务终端的使用,持续做好网上申请,终端采集、查询和取证的业务自助办理。

  南通市海事局7个政务窗口全员签订《南通海事局政务窗口为民服务依法履职十项承诺》,对外公示相关承诺,依法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在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做到合规合理,审批过程依法有序进行,依法限时办结。

  二是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信息,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实行“阳光审批”。

  三是办理各项业务时无差别对待相对人,对行政相对人和代理一视同仁,均在法定时限内严格按流程办理,无卡办现象。

  四是公示业务办理申请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方便群众查阅了解。

  五是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来窗口办理业务的行政相对人热情接待、耐心引导,对来电咨询细致解答。

  六是通过政务大厅电子大屏、自助终端、宣传展板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外宣传,提醒办事群众防范非法中介、黄牛行骗,谨防上当受骗。

  七是加大力度推行一次性告知、首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办理制、倒逼催办制等海事政务办理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推广“一口清”“一图明”。

  八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力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不让相对人多跑路。

  九是保持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按时到岗,外网申报电脑、政务公示栏、自助终端等设备整洁可用。

  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海事系统“五个禁止”规定,杜绝“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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