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会激励机制。近日,在对江苏南通某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出执行通知书并督促履行后,有12家企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将执行款合计7615980.39元交至法院。
2021年11月10日下午,临桂法院举行涉执企业债务履行大会,邀请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12家企业参加,并在会上向企业发放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以表彰企业积极作为。这是临桂法院探索正向激励机制的一次尝试,对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的涉执企业出具诚信证明书,建立正向信用激励长效机制,营造“失信可耻、诚信光荣”的社会氛围。在被执行企业有难处时,法院协助架起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的桥梁,积极促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为企业减重减压,尽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发展。
临桂法院一直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过程中,临桂法院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难处,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临桂法院副院长秦树忠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