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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新闻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1-11-08】 【阅读次数:2965】 【打印】

  为全面深化“诚信泰州”建设,加快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义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和营商环境,是助力经济发展循环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监管机制的现实要求,是区域信用一体化提升合作共赢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增进民生福祉彰显泰州诚信文化品牌和文化标识的新要求,制定《规划》有利于打造诚信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有效释放社会信用体系新动能,切实发挥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2号)、《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由规划背景、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构成。

  1.规划背景。从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有效加强、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先行先试、信用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社会诚信文化氛围明显增强等六方面分析了“十三五”期间市信用工作发展现状,结合国际、国内和区域发展状况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形势。

  2.总体思路。明确指导思想,提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全面协同,提质增效;培育市场,激发活力;综合集成,有效联动的建设原则,指出“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

  3.主要任务。主要提出遵循法治轨道,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速融合创新,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激活数据价值,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应用创新,拓宽信用惠民便企举措;突出发展特色,打造信用建设示范城市;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强化合作交流,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泰州”品牌等十项任务。

  4.保障措施。提出组织机制保障、政策资金保障、人才队伍保障、信息安全保障、实施管理保障等五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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