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信用关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开展强化“信用关爱”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亲商爱商氛围,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积极出台免罚或减轻从轻处罚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预警和修复提醒协同机制。南通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充分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出台或细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清单。对受行政处罚或不同事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分别在10次(含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信用南通”网进行公示预警,并推送至各地各部门共享,各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进行提醒约谈,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律责任。有行政处罚事项的部门在对市场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提供《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书》。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系统中建立提示功能,对已过最短公示期可以修复的市场主体,通过电话、短信或发函等方式进行提示其及时信用修复并做好跟踪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