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躲避还款,划拨公积金结案。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9年4月份,陈某因需要短期周转资金,经其好友引荐,从李某处借款8万元。陈某口头承诺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同时承诺如李某随时需要,即可归还。一个多月后李某向陈某提出还款,陈某称现在有困难,无法按照约定日期偿还,李某答应延期三个月,但是陈某多次约定还款日期均爽约。借款到期后,陈某仅还款1万元。李某遂诉至安源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陈某分三次支付七万元款项,但是陈某一直未按调解内容履行。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陈某有任何银行存款。接着承办法官查询了陈某名下公积金账户,查到其公积金账户有钱,于是在陈某公积金账户划拨了7万元到李某账户,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