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张家港华盛炼铁有限公司,因故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失信行为发生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通过考核。为共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即日起积极整改,并配合失信治理监管机构完成失信治理确认和信用修复确认,在失信行为治理期间不产生新的失信记录;
三、在信用修复完成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信守诺,自觉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并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管(本人)自愿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五、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信用修复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张家港华盛炼铁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