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果断出击,迅速查扣被执行人何某银行存款2000元,圆满执结了这样一起罚金执行案件。
据悉,何某因犯盗窃罪,2021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何某被送进了看守所服刑,直至8月份刑满释放后也未缴纳罚金。无奈之下,刑事审判部门将罚金移送执行部门执行。
执行部门收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何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何某主动履行义务。随后,执行法官经向被执行人何某所在地村委会干部、邻居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何某出狱后不知去向,又无具体联系方式,导致执行陷入僵局。
之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何某所有的名下一个银行账户上有余额足够缴纳罚金,随后,执行法官迅速将2000元存款冻结、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至此,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