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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对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优良主体给予守信激励

【新闻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1-09-10】 【阅读次数:2109】 【打印】

近日,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市行政审批等部门,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在苏州从事公路水运工程信誉较好且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等级为“AA”“A”的交通类企业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对该类信用优良主体,给予投标人一次性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政策优惠。

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交通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的通知》要求,在苏州从事公路水运工程,信誉较好且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等级为“AA”、“A”的交通类企业,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对于信用等级为“AA”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可减半收取。其中,昆山市对信用等级为“AA”的企业予以减免投标保证金50%以上,对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免缴5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自2019年11月政策实施至今,AA级企业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可减少资金占用约6500余万元(平均占用时间约一个月);全市已有22家企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经22家企业初步测算,22家企业2019年11月至今共在苏州交通建设市场投标约1200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累计达约42000万元(平均占用时间约一个月),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业务需2400次,目前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每家只需办理业务一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累计1270万元(占用时间一年),极大地节约了企业资金占用率,减少了企业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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