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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拒不支付工资款 善意执行“活查封”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21-09-06】 【阅读次数:1624】 【打印】

“我现在的确没能力将全部欠款还清,但是,设备也不能被查封。”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采取“活查封”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间,郑某将沙县金沙公馆某室内木工装修项目雇喻某施工,2019年1月31日,经双方结算郑某尚欠喻某劳务工资9900元,郑某向喻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19年2月5日前付清。因郑某未按约履行,经喻某多次催讨未果,双方酿成纠纷,喻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然而郑某未能按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喻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短信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执行人郑某,但郑某未在限期内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线上线下查询,查到郑某正在经营一家网吧。执行法官前往该网吧,找到郑某向其分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见到执行法官,郑某表示,可以先偿还一部分欠款,若没了这些设备,自己更加还不起钱。考虑到网吧处于经营状态,秉持着善意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决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活查封”,并积极与申请人喻某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郑某先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分2期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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