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常州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
常州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企业环境法规及正面清单的宣传贯彻,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正面清单各项正向激励措施,根据平时日常监管实际,积极听取多方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
经研究决定将15家企业纳入经开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主动将正面清单企业的名称、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登记编号)、正面清单有效期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