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分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全文共1.9万余字。
一、发展基础
全面推进格局加速形成。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定期召开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出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实施意见,形成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制度保障、示范带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信用法治和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南京、无锡、泰州、宿迁等市颁布实施地方信用条例。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管理、信用奖惩、信用修复等一系列信用管理与服务制度。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成为上联国家、横通省级部门、纵贯地市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总枢纽”,连续两届荣获全国观摩活动省级第一。截至2020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了1160万市场主体、6357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69亿条,信息归集量比“十二五”末增长24.8倍。
信用奖惩机制有效运行。形成以行政性奖惩为主导,市场性、社会性奖惩相协调的信用奖惩格局。加强守信激励,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对守信主体给予便利、优待和激励。规范失信惩戒,根据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各地各部门提供23.01万家企业信用审查,失信占比4.64%。
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省级安排185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第三方信用服务,398家信用服务机构自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申报信息,6家企业征信机构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对2.25万家企业开展公益性信用管理培训,创建2420家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和214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社会诚信环境明显改善。社会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崇尚诚信、践守诺言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诚信教育全面实施,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5109人。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德美江苏”全国网络媒体江苏行等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用生态得到有效改善。
支撑保障机制不断强化。省、市、县三级信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实施重点应用项目112个。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机制,连续9年组织开展工作考评,发布创新项目153个。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整体布局更为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入现代化治理体系,信用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众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重点领域整体发展更加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营商环境和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信用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形成健全的“信用立法+专项立法+目录清单+制度标准”法规制度体系,信用管理全面实现制度化、目录化、清单化。
信用基础建设保障更加有力。建成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打造“信用江苏”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按目录应归尽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高于国家要求。
信用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更加高效。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达到5000亿元,形成一批“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
信用支撑社会治理更加显著。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更加便捷、高效,信用审查在政府履职中全面应用。市场主体严重失信率低于1%。创建10个以上国内领先的信用监管示范行业,8个以上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30个左右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级示范试点地区。
信用服务市场规模更加壮大。培育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300家以上,全省主动申报信用服务机构5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重点开展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法规制度标准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培育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强化信用便企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信用惠民助力民生品质提升、创新信用管理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弘扬诚信文化助力社会文明建设等九大任务,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加强信用法规制度标准建设。实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夯实信用建设法治基础。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信用管理标准规范。
(三)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迭代优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和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覆盖行政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信用协同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培育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引导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强化信用便企促进经济发展。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助推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发展信用经济,助力经济循环畅通。
(七)强化信用惠民助力民生品质提升。广泛实施信用惠民措施,深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以及消费、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
(八)创新信用管理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城市管理和县域、基层社会治理,深化长三角信用建设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社会治理能力。
(九)弘扬诚信文化助力社会文明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宣传,强化诚信教育,深化诚信实践,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四、五大行动
(一)政务诚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预防处置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二)信用产品供给质量提升行动。优化公共信用服务,拓展公共信用产品供给,全面推进行业特色化应用服务,推广市场化信用产品。
(三)打造信用监管示范行动。深入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拓展示范范围,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壮大行动。拓展信用服务机构业务领域,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管理,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自我约束、规范有序发展。
(五)“信易贷”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大力实施“信易贷”工作,强化省市“信易贷”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信用信息整合,提高信用贷款规模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