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终于执行完毕,该案从立案到结案跨越十余年。
2006年11月,田某与匡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匡某赔偿田某损失共计21996.00元,负担诉讼费6011.00元。田某于2007年申请建始强制执行,建始法院未查询到匡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匡某系重庆市巫山县人,建始法院遂委托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巫山法院也没有查询到匡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是,两地法院没有放弃查人找物。2021年3月,巫山法院终于查到了匡某的动向并第一时间向建始法院通报,建始法院当即恢复执行。经过做工作,匡某履行了义务。建始、巫山两地法院联动,一件十余年的老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