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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害怕帐户被冻结 拒执人主动把钱还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发布日期:2021-07-28】 【阅读次数:1427】 【打印】

“江法官,今天我们会把钱打过去,请不要冻结我们公司的账户。”7月26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江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某打来的电话,主动要求还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2012年6月间,经人介绍,李某承接了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房产建设项目,在施工完成后经验收结算审核,该建筑公司尚欠李某款项70万元,经多次催讨,该建筑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此,李某将该建筑公司起诉至法院,之后经一、二审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将该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建筑公司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某,起初黄某具有抵触情绪,拒不配合执行。但执行法官仍然坚持不厌其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一遍遍向黄某做思想工作,释法说理,劝说主动履行义务,并告知如不主动履行义务,将会对该建筑公司采取账户冻结,纳入失信黑名单等相应执行措施。

该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某考虑到如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将会对公司的声誉、信誉造成影响,不利公司的今后发展,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还钱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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