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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为61名职工要回工资76.3万元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发布日期:2021-07-22】 【阅读次数:1408】 【打印】

近日,三明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叶某等人来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将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执行局王法官手中,以示谢意。

据悉,三明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陆续拖欠61名职工工资合计76.3万元,被申请劳动仲裁后由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该案申请人人数众多,如不妥善处理,将容易导致出现信访、闹访的情况,沙县法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扣留提取租金、参与其他法院执行分配等方式,将执行款项落实到位。6月30日,沙县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举办工人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将近期执行到位的76.3万元案款进行统一发放。61名职工在该院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排队,核实身份后办理相关领款手续,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近年来,沙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高度重视涉及涉民生纠纷案件,坚持快立案、快执行、快发放案款“三快”原则,有效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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