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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

【新闻来源:江苏省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07-19】 【阅读次数:1659】 【打印】

为更好地支持我省各地各部门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应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创新应用,7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1〕65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2021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申报主体包括承担各地各部门信用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省、设区市各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和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申报过信息的信用服务机构,申报要具备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信用服务业务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往年资金安排无违法违规情形、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条件。

《通知》指出今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一是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拓展建设,包括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项目、提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和应用水平项目、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改造项目。二是信用信息深度应用,包括信用信息支撑政务服务、信用监管、信用惠企便民等项目。三是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信用管理和服务的应用项目。四是江苏“信易贷”全省行系列推广活动、参加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观摩项目、示范城市创建相关项目等。

今年项目申报将在7月23日截止,各省级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真实性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及时填写信用管理应用项目申请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已有工作基础和已取得工作成效等材料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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