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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强化财政信用监督管理

【新闻来源:南京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07-13】 【阅读次数:1703】 【打印】

上半年以来,南京市建邺区财政局完成2021年度全区区级专项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全区63个一级预算部门;开展3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个专项经费财务监督检查,并开展全区2020年度区级专项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同时进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验收工作。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督促被检查单位做到遵守政务诚信要求,立行立改,通过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辖区内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南京市级专项资金时必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同时,建邺区财政局要求区级各单位对申报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市级专项资金;对于申报单位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减少当年市级专项资金扶持额度,并约谈社会中介机构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强制培训;对于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三年内不予安排市级专项资金,并收回已拨付的与该行为相关的市级专项资金,将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失信行为报送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今年上半年建邺区财政局初审共通过55家单位申请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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