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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区房产部门联合开展经纪机构检查

【新闻来源:南京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07-13】 【阅读次数:1663】 【打印】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底,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配合南京市房产局在前期房地产经纪机构综合治理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联合南京市秦淮区房产局开展第二季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了共2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重点检查各家门店是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是否挂牌上岗、是否按规定办理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同时,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媒体关注度较高的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协助客户违规开具购房证明、为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未办理备案证明、未按规定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未按要求挂牌上岗等问题。检查组对其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证明的门店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他存在问题的门店现场督促整改。秦淮区房产局后续将对问题门店再次检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门店将采取记入不良信息并公示,暂停网签资格等措施。

此次检查未发现门店存在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协助客户违规开具购房证明、为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规情况。检查组对被检查门店作了现场警示,要求中介门店及从业人员遵守房地产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提醒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业检查一直在路上,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是获得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获得客户信任的必要保障。各经纪机构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行业规范、业务能力、职业技能等培训,增强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买卖双方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前,充分了解房地产交易登记流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所购买房产的真实情况。不要盲目听信个别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可以协助造假开具购房证明、规避税费等不法承诺,对存有疑问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或合同条款,务必向有关政府部门、律师、银行等机构咨询,谨慎行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下一步,南京市房产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持续开展检查,维护行业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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