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明确2021年河北省提升社会信用状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总体目标。
《行动方案》指出,要全面结合河北实际,紧紧围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主旨,有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更好地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行动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河北省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日益完善,营商环境逐步优化,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流程的新型监管机制,同时,推动政务服务各项业务实现“全环节信用嵌入”。
此外,《行动方案》还分别从四个方面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二是营商环境,三是信用监管,四是权益保护。围绕上述四方面工作,《行动方案》对加强信用制度落实、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失信惩戒以及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加强诚信建设宣传等具体任务做了安排部署。
《行动方案》强调,各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