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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新闻来源:无锡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06-24】 【阅读次数:1988】 【打印】

无锡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对照《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所列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住所(场所使用权)3个证明事项,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部署。根据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实行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面的部署要求,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将文件要求转发至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和各市(县)区民政局,并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推进无锡市民政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1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将实行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窗口公开公示。加强窗口公开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主动公示了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公示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法律责任,便于办事人员自主选择告知承诺书或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四是便利办事群众。对通过QQ、微信和现场咨询的办事人员,工作人员再告知其办理行政许可流程和相关材料基础上,同时主动告知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要求,提供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最大限度便利办事群众。

自3月15日至6月15日,市民政局实施社会团体成立许可7件,其中采取告知承诺4件;社会团体变更许可17件,其中采取告知承诺6件。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许可5件,其中采取告知承诺3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许可13件,其中采取告知承诺8件;基金会2件,其中采取告知承诺0件。经测算,在相关办件中,申请人采取告知承诺件数占总办件比率达47.73%,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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