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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银行卡被冻难采购 火速乘车赶回履行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1-06-23】 【阅读次数:1445】 【打印】

“法官同志,我现在来履行赔偿义务了,银行卡被冻结后,我连小吃原配料都购买不了,请尽快帮我的银行卡解冻。”近日,被执行人熊某在法律的威慑下,来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履行了还款义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此执结。

据悉,2020年11月的某天,熊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余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余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经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鉴定,该起事故由熊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协商无果,余某遂将熊某诉至沙县法院,经沙县法院审理,判决熊某向余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3万元。判决生效后,熊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责令熊某履行法定义务,然而其却置若罔闻。通过财产查控措施查询,发现熊某名下的银行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银行卡进行冻结。近期熊某在外地新开一家沙县小吃店,该笔款项其用于采购小吃原配料,熊某在付款时发现自己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被冻结,无法进行支付,此时熊某切身感受到了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急忙从外地乘坐动车赶回,来到沙县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协调银行卡解冻事宜,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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