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市教育系统信用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成《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北京市教育系统信用建设。
以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导向,以健全北京市教育系统信用建设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为基础,以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文化建设为重点,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北京教育治理方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质量,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5.《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6.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荐北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共12条。有8项重点任务: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持续推进信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工作;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
《意见》坚持育人为本、以文化人、健全制度、规范发展、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重点突出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建设,在教育系统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同时,推动教师、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开展信用承诺和信用监管,创新北京教育治理方式,提升首都教育服务能力和质量。
四、如何推动《意见》的落实?
市教委将按照《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区教委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按照“育人为本、规范发展、重在应用”的原则,持续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并及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效报市教委,市教委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研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