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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严惩网络“特供”“专供”违法行为

【新闻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1-05-13】 【阅读次数:3560】 【打印】

查处违法案件130件,罚没款339万元,严惩网络“特供”“专供”违法行为。

记者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自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网站、网店超过350万个(次),商品和广告信息1.4亿条,共发现涉嫌违规商品信息2087条,涉嫌违规广告信息2447条,共查处案件130件,罚没款339万元。

近年来,部分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利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和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国宴、国宾等形式,销售和宣传商品,欺骗消费者。甚至使用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逃避监管,违法行为和手法愈发隐蔽。

从去年9月开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主要涉事电商平台企业进行行政约谈,随后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特供”“专供”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网络监测范围从电商平台扩大到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直播平台、微信和小程序等,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信用监管、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和执法稽查等不同业务条线协同配合。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有不法商户打着“特供”“专供”名义,利用微信销售涉嫌假冒茅台酒。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查获了一批带有“飞天茅台”标识的白酒。“该批‘茅台’酒瓶采用木质礼盒包装,盒身印有‘××接待用酒’以及带有‘八一’字样的红色五角星图案,瓶身还印有茅台特有的注册商标飞天图案。经茅台集团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这批酒属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共有400瓶假冒茅台酒,涉案款额达60万元。目前,该案已通过“两法行刑衔接”程序,移送至公安机关。

针对网络“特供”“专供”违法行为愈发复杂和隐蔽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建立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选取具有代表性、影响较恶劣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持续震慑违规违法行为。

“我们对此次专项行动全程跟进监督,推动形成监管执法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为督促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测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提供了有力抓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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