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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要求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干扰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新闻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发布日期:2021-04-21】 【阅读次数:4568】 【打印】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减少检查频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生态环境部4月19日透露,2020年,多地分别联合市监、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生态环境部指出,2020年,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透露,截至2020年底,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有效应用排污许可、市场监管信息,动态更新、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1993个,涵盖污染源企业(单位)125.24万家(个);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动态调整、建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库1900个,入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达4.48万人。

全国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66.14万家次,其中对一般排污单位检查32.19万家次,对重点排污单位检查10.24万家次,对特殊监管对象检查2.06万家次,对其他执法事项监管检查21.65万家次,参加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65万家次。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24万个,随机抽查信息公开43.29万次。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同时,科学制定和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检查频次过多、任意检查,防止增加企业负担和自身廉政风险。

生态环境部要求严格落实“一公开”要求。即在规定时限内,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抽查结果等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为开展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创造条件,以公开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同时,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检查。积极配合其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在履行各自检查、执法程序基础上,协作开展联合抽查,准确定性处理。通过执法检查适度整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监管方式,获得企业主体认可和支持,实现联合监管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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