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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

【新闻来源:东北网】 【发布日期:2021-04-26】 【阅读次数:2223】 【打印】

“您好,A级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大庆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正向企业介绍对A级纳税人的奖励措施。信用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信用A级利好多

近年来,大庆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等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如普通发票可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你们的纳税信用等级是A级,我们和省内18家银行有合作,可以试试去建行申请贷款。”税务工作人员介绍说。有了纳税信用这个“信用资产”,企业可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问题,有了纳税信用这个“敲门砖”,企业可以顺利申请到贷款。2020年,绥芬河市税务局与邮储银行协调联动,以“信”换“贷”,通过“税贷通”帮助绥芬河市先行物流公司获得贷款300万元,使企业起死回生。“‘银税互动’解决了企业信贷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让更多企业明白了诚信的‘含金量’”牡丹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介绍。

2020年,省局与18家省级银行建立了共享企业纳税信用信息机制,依托纳税信用数据帮助企业获得贷款4503笔,金额合计73.83亿元。建设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线上平台,7家进驻银行为纳税人提供线上贷款服务。

今年黑龙江省税务局与建设银行合作,推出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纯信用贷款,真正实现凭借良好信用获取真金白银。黑龙江省税务局还计划和更多银行研究开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服务国家减税降费大局。

信用监管让“失信”无处遁形

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对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除了日常加强监管检查和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旧换新、严格限量供应,同时还依法对其进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鼓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近两年,黑龙江省税务局加大对外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力度,对113户税收违法企业启动内部惩戒措施,同时将其税收违法信息推送省诚信办,由诚信办在平台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相关单位实施惩戒。通过“信用黑龙江”网站、省税务局外网予以公示,将相关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缩短纳税评估周期、出口退税从严审核。

下一步,黑龙江省税务局将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体系、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服务制度向高信用市场主体倾斜,加强和改进失信黑名单管理,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在跨区域办税、告知承诺等方面积极探索,为高信用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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